当然这一切都要拜券商近年来的糟糕业绩所赐。因违规经营而债台高筑的券商们,在管理层的百般呵护之下,亦难以建立其真正的市场信用。
2003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在发改委管辖的企业债和人民银行管辖的金融债之外,为各家券商开了“证券公司债”的口子。
2004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长城证券等三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获准发债的券商。是年上半年,三家券商已通过发行债券募集了约42亿元的资金。
最终,共有中信、海通、长城、光大、国泰君安、湘财等六家券商获得批准。但此次通过私募定向发行的债券过程并不平坦,中信证券等并未达到预期发行规模,商业银行也鲜有为各家券商提供担保者,海通证券就因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不得不将发行时间一推再推。
当时多数券商均想发债,也和评级公司接洽评级事宜,但大部分因找不到担保而无法发债,还有一些是由于评级后无法达到投资级别,连找担保的机会都没有。
最后一家发债的湘财证券,不仅提出利用自己在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平台为客户转让提供服务,而且将五年期限改为持有三年,并可提前以面值加利息价格回售,融资成本较前五家券商高出近一倍,但发行过程也颇为艰难。
2004年10月,证监会对券商发债管理办法进行了四项重大修改,取消了最近一年盈利要求,取消此前的五年期限规定,规定实际发行债券面值不少于5000万元即可,并允许无担保发债。虽然门槛大大降低,但自湘财证券发债之后,再无一家券商获得发行证券公司债。
此后央行则出台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但因当时证券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未来偿债能力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银监会禁止四大行为券商发债提供担保,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券商债券持否定态度。银行间市场也普遍将券商作为高风险行业而态度谨慎。
截至目前,只有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合计发行了23亿元短期融资券,自广发证券2005年9月发行之后,也再无券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纪录。
2006年6月,中信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成功发行期限为15年的15亿元债券,利率4.25%。也是迄今为止惟一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券商。一位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部人士认为,由于中信证券是上市公司,其资本金比较多,因而市场对其比较放心。
目前,证监会尚在争取公司债的管理权限,“如果成功,券商发债、甚至在交易所上市便不是问题了。”一位业内人士如此“乐观”表示。